5.4 交通组织


5.4.1 厂区的人流、物流出入口宜分开设置。
5.4.2 厂区应根据当地规划设计要求设置停车场地。
5.4.3 物料的运输流线应便捷、流畅。
5.4.4 工厂应设装卸货区,且装卸货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。
条文说明
5.4.1 人流、物流出入口分开设置,能有效避免人流物流的交叉干扰,亦为人员安全提供了保障。
5.4.2 厂区内按照当地规划要求设置小型汽车、货车、员工接送车辆及非机动车等的专用停车场地,避免停车场地规划不当、不足,导致车辆占用厂区道路,影响日常生产运行,甚至妨碍火灾时消防车辆的通行。
5.4.4 厂区的交通组织规划中设置足够装卸货专用的场地,是为了保证工厂运行过程中正常的装卸货操作。而规定装卸货区不应占用消防车道,则是为了在任何时候能确保消防车道的畅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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